【学校制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07浏览次数:25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

鄂二师院行发〔2020〕9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已分别经2020年第3次和第7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0年5月29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统筹谋划学校教学、科研、基本建设等方面重大工程项目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2.审议学校重大工程项目立项、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以及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3.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月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汇报,检查督办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质量评估等相关工作,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和领导小组关于重大工程项目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廉政责任制。

2.组织对外协调,开展调查研究,策划和拟定学校教学、科研、基本建设等方面重大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

3.督办落实各相关工作小组工作职责,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负责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工作小组职责

1.项目规划组:编制工程项目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调研、咨询、设计、评审、会审、变更、优化、立项、审批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建设处

参与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相关二级学院

2.审计管理组:编制及审核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招投标文件审核合同审核施工现场跟踪审计材料定价工程结算等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牵头单位:审计处

参与部门:发展规划与建设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3.招标采购组:组织相关部门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协调项目单位和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相关沟通事宜,处理招标投诉、质疑等问题,按时完成招标采购流程;向上级单位申报该项目资本性支出配置计划,做好校舍资产上账工作。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

参与部门:发展规划与建设处、财务处、审计处

4.工程管理组:负责办理建设手续起草工程项目合同书(协议书)文本组织谈判会签签订合同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做好施工现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整理与归档等。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建设处

参与部门: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

5.条件保障组:负责编制和落实项目建设经费、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施工期间宣传动员、安全教育,施工作业面的清理腾退、水电供应保障、生活保障、交通保障等。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建设处

参与部门:学校办公室、学工部(处)、综合与治理安全保卫部(处)财务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后勤集团等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重点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阶段性和总体成效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防范廉政风险。

2.遵循“支持中监督、服务中监督、推动中监督”原则,与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议事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共同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3.与学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项目施工方、监理方、审计公司等单位法人代表开展廉政谈话,进行廉洁教育,强化廉政责任,坚持事前预防与监督工作相结合。

4.健全监督体系,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监督工作责任,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接受学校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2.统筹各类监督力量共同发挥作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督工作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积极有序开展,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与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机制,了解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协调做好跟进监督。

4.对工程项目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请学校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将结果反馈到相关部门并督促限期整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监督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要重点做好职能监督、民主监督、专责监督三个方面的监督工作,形成自律他律共律监督合力。各相关部门在工程项目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及时向学校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学校办公室: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工程项目的重大事项信息,确保公开渠道畅通,信息公开及时,接受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工程项目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师生员工反映问题和监督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组织部: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实现对党员干部在工程项目中权力行使的监督;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的失职失责及影响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工程项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履岗情况纳入岗位考核和绩效奖惩;督促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加强纪律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对工程项目中涉及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4.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处):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做好工程项目施工中校园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范与管理工作,维护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校园稳定和正常秩序;负责制定工程项目施工中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5.财务处:加强对财务预算、计划和其他经济活动执行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理,确保工程项目资金按预算严格执行;加强对工程项目已完成经济活动特别是对重大支出项目的事后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绩效目标按预期完成。

6.审计处: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合规性、招标文件、合同、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工程项目在建过程中工程项目建设签证、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验收进行审核把关;对聘请进行全过程审计事务所是否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全过程审计进行监督

7.后勤集团:负责工程项目建设中校园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发挥宿管人员和后勤维修人员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作用;参与工程项目验收,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8.工会、学工部(处)团委:充分发挥教职工和学生的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征求意见,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负责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纪委(监察处):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和工作程序进行监督;履行对各相关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的再监督职责;及时核查和处置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师生信访件问题;严肃查处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