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调整
学校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的通知
鄂二师院行发〔2021〕27号
根据机构调整、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学校2021年第19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秀
副组长:柯美录 刘 昕 黄 颂
成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工会、审计处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昕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二、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军
副组长:许邦官 夏 力 胡 兴 陈 勇
成 员:学校办公室、学工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原文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鄂二师院行发〔2020〕9号)中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不变,撤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小组。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