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制度】基建处工作纪律规定(试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07浏览次数:18

基建处工作纪律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基建处全体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对工作纪律规定如下:

一、严明纪律人员范围:全处正式职工,返聘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

二、严格工作时间,工作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三、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现场管理需要不能到办公室上班,应及时向本科室负责人或综合管理科报备;

四、上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大声喧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在电脑上玩游戏等);

五、首问负责、语言文明、待人热情、办事高效;

六、工作纪律将作为个人工作业绩考核、个人职务晋升(晋级)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基建处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