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制度】基建处疫情防控管理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07浏览次数:18

基建处疫情防控管理办法


为有效防控工程项目人员疫情传播,确保项目人员健康、 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提高项目现场响应速度及应急处理能力,根据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机制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校园内在新冠肺炎疫情环境下施工的各类新建、改(扩)建及修缮类项目。

二、组织管理

(一)编制防控方案。疫情期间项目施工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部须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保障。

(二)项目全员健康管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对所有返岗及新进场人员严格把关,提前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造册记录个人行程、来源地、四类人员接触史、首次体温检测结果等信息,健康情况审查通过后办理出入证,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购买建筑材料,减少外出风险。

(三)加强施工场区管理。工程项目进出口每天在上午和下午上班前对施工人员进行2次体温健康监测,施工人员须佩戴口罩和安全帽进行作业。

(四)加强办公及生活区管控。 项目部对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定期通风和消杀处理,并做好工作记录。

(五)人员通行管控。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项目实施封闭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仅允许在项目生活区内活动,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严格执行请假、登记制度并做好个人防护。

(六)车辆通行管控。确因工作需要,有车辆外出的必须提前提交车辆信息,由基建处审核后提交给综保处录入门禁系统,车辆行驶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

(七)就餐管理。学校食堂可以就餐。项目部确实需要自设生活食堂的,须严格落实厨师上岗前健康体检制度,确保食材采购安全可靠。

(八) 落实专员监督检查。项目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qq或微信群,项目负责人每日在群里报送施工人员是否有身体异常情况。

(九)应急处置措施。工程项目现场一旦有体温超37.3℃或出现咳嗽、胸闷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向基建处负责人或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到学校医务室备案后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并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排查、治疗和隔离观察工作,同时对隔离可疑人员的生活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及时启动密切接触者隔离防控措施,并做好人文关怀。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基建处

 2021年9月